時政新聞 | 2020-12-14 17:02| 我要分享
本溪市人民政府 關于深入推進文明殯葬工作的通告 本政告字〔2020〕第1號 為進一步倡導文明殯葬新風,破除殯葬封建迷信陋俗,加強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深入推進文明殯葬工作,F通告如下: 一、推進文明殯葬,摒棄陳規陋習 。ㄒ唬┏珜Ш耩B薄葬美德。親人在世時有所養、有所樂、盡孝道;逝去時文明節儉辦喪事,不搞大操大辦、鋪張浪費,自覺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動。 。ǘ┏珜Ч腔疑盥、海葬、撒散、存放(長期)、樹葬、花壇葬、草坪葬、壁葬等節地生態安葬方式,逐步摒棄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傳統墓穴立碑葬法。 。ㄈ┏珜б跃传I鮮花、植樹綠化、踏青遙祭、家庭追思會、網絡祭掃、社區公祭或集體共祭等文明低碳方式緬懷故人,從注重實地實物祭掃轉變為精神傳承為主。 。ㄋ模┙乖诔鞘械缆、廣場、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焚燒祭祀用品;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森林防火區焚燒祭祀用品。在祭祀活動中不燃放鞭炮,不在非指定場所和區域焚燒祭品。 。ㄎ澹┍鞠姓䥇^域內死亡的人員實行火葬,禁止土葬。但因交通、季節影響,殯儀車不能通行,又暫不具備遺體火化條件的區域和根據國家規定允許土葬的少數民族除外。禁止在林地、耕地、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公(鐵)路主干線兩側建造墳墓。禁止違法違規建造硬化大墓和“住宅式”骨灰安葬設施。 。┙乖诨鹪釁^制造、運輸、銷售棺木等土葬用品。 。ㄆ撸h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踐行文明殯葬,移風易俗。 二、落實部門職責,強化依法監管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ㄒ唬⿲υ诔鞘械缆、廣場、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焚燒祭祀用品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執法部門實施監督;對向車外拋撒冥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時糾正,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森林防火期內,對在森林防火區焚燒祭祀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據《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ǘ⿲υ诔鞘芯G地內埋墳造墓的,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拒不改正的,由綜合執法部門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對違法占用林地或耕地建造墳墓的,由林草、自然資源管理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ㄈ⿲υ诨鹪釁^制造、運輸、銷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依據《本溪市殯葬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ㄋ模⿲ψ璧K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對構成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由消防救援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處理;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